公司人格否认定义
公司人格否认,也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在公司股东滥用其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以规避债务,严重伤害债权人权益之际,债权人得以跳过公司法人资格,向滥用人格之股东提出连带偿债要求的法律机制。
在法律领域,公司人格否认被定义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当法律通常将公司视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即在一般规则下,公司被视为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公司法人制度中的帝王原则)。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又称“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产生于英美普通法,后被大陆法系国家相继引进)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公司的独立人格被特定法律关系所否认或忽略时,公司背后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这个概念主要出现在公司法律体系中。在正常的商业运作中,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实体,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独立人格可能会被否认。
公司人格否认的含义是什么,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该怎么用?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又称又称“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产生于英美普通法,后被大陆法系国家相继引进)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否认公司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有两个条件: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人格非独立。
公司人格否认,也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在公司股东滥用其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以规避债务,严重伤害债权人权益之际,债权人得以跳过公司法人资格,向滥用人格之股东提出连带偿债要求的法律机制。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情形:资本显著不足、人格混同和股东过度支配与控制。资本显著不足指股东投入资本与经营***不符,***负债。人格混同指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无法区分。股东过度支配与控制则指股东操控公司决策,使公司丧失独立性。在具体案件中,需综合判断,避免误用。
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完善法人制度,对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
1、公司人格否认,或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即当股东滥用以逃债的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及其有限责任之法益,导致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债权人得以跳过公司法人身份,直接向滥权股东追诉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诉讼机制。
2、公司人格否认是法律中的一种现象,也被称为“刺穿公司面纱”。其含义是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侵犯公司债权人利益之际,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否认公司分离目标和个体财权,责令股东为公司的债务负责连带责任。
3、公司人格否认,也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在公司股东滥用其法人独立地位及股东有限责任以规避债务,严重伤害债权人权益之际,债权人得以跳过公司法人资格,向滥用人格之股东提出连带偿债要求的法律机制。
4、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越过公司的法人资格,直接请求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制度。
5、公司人格否认,是指当公司的独立人格被特定法律关系所否认或忽略时,公司背后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这个概念主要出现在公司法律体系中。在正常的商业运作中,公司是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实体,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独立人格可能会被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