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准则解读系列之五:租赁变更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修订于20220801)_百...
1、承租人在租赁变更时,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租赁范围扩大,二是新增对价与扩大部分单独价格相当。如变更未作为单独租赁处理,承租人应调整合同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按变更后的付款额与修订折现率计算现值调整租赁负债。修订折现率,若能确定使用剩余租赁期的内含利率,否则采用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
新租赁准则丨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下)
1、这时,会计是否需要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答案同样可能是肯定的,因为这种价格的剧烈变化超出了老板的可控范围,属于不可控因素。制定准则的大佬们对此做了区分,如果影响承租人行使选择权的因素在承租人的可控范围内,需要重新计量;如果这些因素超出了可控范围,就不需要重新计量。
2、在新租赁准则的背景下,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中选择折现率时,常会遇到“租赁内含利率”与“增量借款利率”的抉择。这种选择的差异,不仅反映了租赁交易的复杂性,也体现了准则制定者在折现率选择上的合理性和灵活性。首先,折现率的选择受到租赁内含利率确认上的尴尬。
3、承租人应按固定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该周期性利率是按准则计算租赁负债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4、第一条 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承租人有续租选择权
1、不是。不属于的,因为里面附加了一个选择权,并不是单纯的短期的租赁行为了,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租赁期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
2、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3、租赁期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续租选择权和终止租赁选择权,合理确定行使和不行使的,包含相应期间。不可撤销指有权在未经另一方许可的情况下终止租赁,且罚金不重大,则不再可强制执行。如果只有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则不可撤销期间包括终止租赁选择权期间。
租赁选择权是什么
1、租赁选择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租赁者拥有的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内决定是否继续租赁、更改租赁条件或终止租赁关系的权利。详细解释如下:在租赁活动中,租赁选择权为租赁者提供了一种灵活性和保障。当租赁合同中规定了租赁选择权时,租赁者会在特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拥有一些特定的选择。
2、租赁选择权是指在租赁合同中,赋予租赁者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或一定的条件下,具有选择是否继续租赁、是否续约或者选择终止租赁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为租赁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从而更好地适应其需求和变化。详细解释如下:在租赁活动中,租赁选择权通常体现在租赁合同中。
3、续租选择权: 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 合理确定 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例如:店铺租下来后装修成本很高、到期后别的商铺性价比不高等因素,会导致承租人更倾向于选择续租。